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教师: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政法办函〔2021〕2号)已经下发,请大家在学院科研处网站“科研项目”栏目下载相关文件(https://kyc.szvtc.cn/),并按要求于5月5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3份)和电子版(1份)报送医学院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该项课题要求较高,要求主持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有课题主持人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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