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及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
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
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
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高质量服务教育强省建
设,经研究,定于 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5 日,组织
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4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
求通知如下:
一、2024 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
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
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
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
导作用,加快构建与教育强省建设相适应的政策体系、理论体系、
制度体系和话语体系。
二、2024 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
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 200 项左右,
一般课题 550 项左右,专项课题 140 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
组织申报;专项课题按立项计划的 1.5 倍确立申报数,由资助(承
办)单位协调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严格把关、统筹推荐,纳入省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大盘”,实行统一申报、统一评审、统一公
示、统一立项、统一管理、统一鉴定。
三、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
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
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专业深厚、品行端正、学
风优良。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
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
诺信誉保证。
四、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原则
上不少于 1 年、最长不超过 3 年,其中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 2-3
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 1-2 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
起计算。逾期 3 年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撤销课题并通报批评;
有经费资助的,追回相应经费。课题管理单位及主持人在课题研
究期间要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各有关单位要遵守《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2024 年 5 月修订)》的有关要求,根据《2024 年度湖北省教育
科学规划课题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2024 年度湖
2 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结合区域发展战略、教
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基础等综合因素,认真组织申报,并按管理权
限和规范流程组织好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鉴定等过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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