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舟共济,青春偕进”随州希望工程关爱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因疫致困青少年特别行动

发布时间:2020-04-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持续做好优先关爱对象资助申报

目前,全市关爱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因疫致困青少年特别行动优先资助对象已基本完成申报和资助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全面掌握准确情况,征求本人或家属意见后提出申请,统一填报申请信息,确保关爱资助无遗漏。

二、全面启动其他因疫致困青少年资助申报

1.资助范围。资助随州市因疫情致困、返贫家庭的青少年学生。优先级依次为:

第一、本人感染疫病、家庭成员感染疫病或疫情期间亡故的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青少年学生,要求应报尽报,关爱资助全覆盖;

第二、父母(监护人)因感染疫病亡故的其他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要求应报尽报,关爱资助全覆盖;

第三、本人感染疫病、家庭成员感染疫病或疫情期间亡故的其他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

第四、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档立卡家庭青少年学生;

第五、易致贫边缘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抚对象子女、五保户、残疾、单亲、重大疾病患病家庭子女等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

第六、其他困难群体家庭子女(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法定监护人失业、家庭失去经济来源、低收入家庭青少年学生等)。

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含未成年人及青少年学生),要求应报尽报,纳入关爱资助全覆盖。

同等条件下,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的优先申报(需本地村、社区及以上单位提供证明)。

注:青少年学生指小学、中学、中职中专、高职高专、大学本科在校学生。资助对象范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2.资助标准。5000元/人(原则上每个家庭资助一名青少年学生,特殊困难家庭可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3.资助流程。①申请。采取自愿申请和组织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因疫致困青少年学生可自愿向所在地县级团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县级团委应深入基层,主动寻找符合条件的青少年学生,在其自愿的基础上指导填写申请表。其中,鼓励各高校符合申请条件的随州籍学生向原籍地县级团委申报。②审核。县级团委对申请表的信息、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性并公示名单,审核盖章并提交市级团委汇总,由市级团委统一提交省青基会审定。③资助。助学金采取“银行直通车”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划拨至受助人指定账户。申请资料报送要求:4月26日前完成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需提供盖章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清单附后: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建档立卡户证件、低保户证件或其他困难证明)

3.本人或家庭成员感染新冠肺炎诊断证明(如存在本情况则提供)

4.父母或监护人或兄弟姐妹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共青团随州市委

联系电话:0722-3593186

联系人:李莉

共青团随县县委

联系电话:0722-3339077

联系人:张文宇

共青团广水市委

联系电话:0722-6232182

联系人:闵南宁

共青团曾都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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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莹莹

随州高新区团工委

联系电话:0722-328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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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团工委

联系电话:0722-4833928

联系人:沈定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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