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发布时间:2020-07-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及《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4号),学院拟于2020年6月至8月举办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

主任:马大奎

副主任:邹厚亏

成员:黄达、杨芳、贺剑、朱海豫、普青玲、周正、张华丽、夏章建、梁居正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作办学处(就业指导中心),由合作办学处夏章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重大事项由大赛组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合作办学处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完成。

邀请学院专业课程教师、创业指导课程教师、行业企业高管等专家组成大赛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和赛事指导等工作。

  1. 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复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五、参赛组别和对象

    结合我院实际,我院主要参加主赛道、职教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以创意组及初创组为主,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另还有创业组、师生共创组,符合条件的也可参与。

    五、比赛赛制及安排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与人数要达到在校生人数的10%,每个团队配备1-2名指导老师、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团队组建允许跨班级、跨专业、跨院系、跨校。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若跨校组建团队,则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

    (一)参赛报名(即日起至7月20日)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二)各院系初赛(7月15日-7月22日):

    各院系组织“互联网+”项目路演大赛,按照参赛项目的30%遴选项目进入校级决赛,可根据本院系的参赛项目情况适当增减。

    (三)校级决赛(7月29日-8月1日):

    校赛决赛分为项目计划书评审和项目展示及答辩评审两个阶段,校赛评分在前30名的项目将推荐至省级复赛。

    (1)项目计划书评审。由校内外专家组建的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各院系推荐的参赛项目进行计划书评审,根据参赛项目计划书情况遴选参赛项目进行项目展示及答辩。

    (2)项目展示及答辩评审。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音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整个项目展示及答辩控制在15分钟内。

    (四)奖项设置

    学院竞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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