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医学院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随职院党〔2021] 15号)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承担医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含专任教师、兼课教师、外聘教师)。
三、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
正确的政治思想是教师必备的思想素养和道德品德,是师德建设的灵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做学习先进文化、引领先进文化、宣传先进文化的典范。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散布有违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其它不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
3.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
4.自觉提高政治修养,提高思想觉悟,不得无故缺席学校、院(部)会议(含政治理论学习、学校及所在院(部)组织的各种活动),成为良好校风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二)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是教师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师德建设的核心。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2.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教学工作,遵守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定,没有出现教学事故。
3.严谨治学,精益求精,重视教育教学的研究,讲究教学技巧和艺术,大胆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按照教学要求,执行教学大纲,充分备课,认真讲授;按时、认真、热情答疑;及时按质按量批改作业;认真监考和批阅试卷。对于教学的任何一个环节,均不得敷衍应付。
4.不得私自在社会兼职,确需兼职者,需经学校同意,并且不得影响其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三)教书育人
教书育人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重点。1.对学生充满爱心,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学生,热心帮助学生排忧解难。对学生满腔热忱,不得以冷漠、粗暴的态度对待学生,不能对学生挖苦、讽刺。
2.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带头抵制和反对学术腐败现象。廉洁从教,不利用职位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不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
3.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情况,结合教学活动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任课教师对授课秩序全面负责,批评并纠正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及上课期间睡觉、聊天、吃零食、玩手机等不规范行为。
4.教师有责任在校内外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四)为人师表
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对教师个人行为举止的职业要求,能潜移默化影响学生的言行,是师德建设的基础。
1.以认真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成为学生的楷模。教学活动中,仪态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以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严禁在教学活动中有吸烟、使用通信工具等影响教学的行为。
2.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时刻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热爱学校、关心学校的建设发展,从我做起,为学校的事业贡献力量。
3.增强团结协作意识,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尊重同事,业务上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互相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4.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的管理制度,按时到岗,不早退,不中途离岗,上课时间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四、考核办法
(一)成立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小组
组 长:王文勇
副组长:冯丽、周正
成 员:何琰泽、刘洪凤、王玉菊、金洁、任凤、琚小丹、
黄园园、王诚、刘剑砺
(二)考核的时间和要求
师德考核在每学年结合教职工年度考核进行,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中“德”的评价与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等同。
(三)考核方法
1.在学校人事处的领导下,根据《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评价表》对考核对象评价打分。师德师风考核采取百分制,学生评价占50%,教研室评价占30%,教学业务单位领导评价占20%。
2.在质量管理处带领下,医学院教学办做好学生评价工作,在每位教师教学和工作范围内,以百分制就教师师德师风情况在学生中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乘以50%后所得分值作为学生评价分数。
3.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教研室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以百分制投票打分,每人所得分数乘以30%后所得分值作为教研室评价分数。
4.各教学业务单位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本单位每位教师师德师风情况按百分制投票打分,每人所得分数乘以20%后所得分值作为院(部)领导评价分数。
5.上述三个分值相加即为每位教师本年度师德师风评价总分数。
6.师德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85分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好;74-60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照考核最后得分设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重要依据,记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3.教师师德考核优秀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专业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项目申报、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师德师风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专业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项目申报、评优评奖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5.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扣发1个月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若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不合格,调离教学岗位或停职;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或解聘。
2021年12月15日